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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房产纠纷

您好,律师,我于2016年9月21日与卖家签订了份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没有产权证以购房合同签的)12月10买方付首付,到12月26日才开具银行本票告知我去领取,我没有领取,现在被买方告上法院,要求我继续履行合同,且赔付违约金(当初合同签订如有单方违约赔偿房屋总价的20%)我该如何处理
雄霸私服|2017-01-15 10: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dgh770913

这个需要看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建议先将合同给律师看一下,再陈述下具体情况,看你方是否构成违约。
2017-01-15 11:18
来自北京市

songable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以及事情发生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你可以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努力争取减轻的赔偿责任。
2017-01-15 1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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