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所有权的问题
我于2008年1月购买了两套房子,首付16万,都是我父母一力承担。其余20万准备搞按揭手续,于是以我个人和房屋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接着等按揭手续的办理,在等待期间,即当年6月中旬,本人与妻结婚了,按揭手续时2008年12月办理妥当,其中的材料上交了我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并且按揭的签字是夫妻双方都签了字的。 工资收入,本人... 展开
我于2008年1月购买了两套房子,首付16万,都是我父母一力承担。其余20万准备搞按揭手续,于是以我个人和房屋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接着等按揭手续的办理,在等待期间,即当年6月中旬,本人与妻结婚了,按揭手续时2008年12月办理妥当,其中的材料上交了我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并且按揭的签字是夫妻双方都签了字的。 工资收入,本人是4500元以上,妻子工资收入只有1000元,并且其开销很大,1000元入不敷出! 2009年底房产证上办理的房屋所有人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已婚人士难道必须办理夫妻双方的名字吗?就算这房子是1人买的?真搞不懂现在的法律)现在夫妻关系十分紧张,妻子总闹离婚,要求房子必须一人一套!然而现在我父母没有居住地方,孩子也归我带,一套90平方的房子根本住不下,更何况如果离婚,我还要结婚生子,继续还贷。 我想知道我们的房子到底属于谁的?实在是想不通:买房子首付妻子没有给1分钱,按揭虽然两人名字,但是她的工资都不够她花销,房产证办理时说已婚人士必须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所以现在她的要求似乎是很合理的。 现在房价大家也知道,我就不服气她不花1分钱就拿走1套房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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