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年在本地买了一套住宅,当时办了房产证,现在想出售,双方在房产处办理了相关于续,并缴
您好,我于2009年在本地买了一套住宅,当时办了房产证,现在想出售,双方在房产处办理了相关于续,并缴纳了税费,而不动产登记处说该房产因开发商欠土地出让金拒绝办理,现在该房产权已在买方名下,房产处退不了,不动产处又不给办证,怎么办?好急!如果诉讼该起诉哪个部门?要什么证据?谢谢。
其他答案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 展开
2017-01-10 18:0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