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
13年买了期房,付了10万块钱预付款,但是现在不想要了。对方属于城中村改造,没有预售许可证。想通过这个办法要回房款,写了个告知书,请帮忙看一下这样是否可行。告知书我方(姓名某某,身份证号xxxxx)与贵方(河南省恒宇置业有限公司鑫苑新城项目部)与2013年10月20日签订《鑫苑新城买卖合同》,我方支付给贵方十万元预付房款。贵...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