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法院判离给母女的房屋,奇葩前夫不来签字致过不了户
产证上母女二人姓名,是浦东法院2013年12月判离婚时,归母女共有的房子(孩子2005年出生)。孩子明年要读预备初中,现为读书置换房子,新购入房还是保证孩子50%份额(学区房比旧房贵多了)。旧房已进行到过户状态,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定要求前夫到场(说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夫先是答应来签字的,爽约了几回。这周六堵到他,竟然当... 展开
其他答案
这种情况,房产交易中心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要求其父亲签字的,因此,如果他拒绝的话,只能让买家起诉你,凭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种方式可能会产生违约金,因此如果能说服他配合签字的话,最经济的。
2016-12-31 1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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