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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法院判离给母女的房屋,奇葩前夫不来签字致过不了户

产证上母女二人姓名,是浦东法院2013年12月判离婚时,归母女共有的房子(孩子2005年出生)。孩子明年要读预备初中,现为读书置换房子,新购入房还是保证孩子50%份额(学区房比旧房贵多了)。旧房已进行到过户状态,房地产交易中心一定要求前夫到场(说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夫先是答应来签字的,爽约了几回。这周六堵到他,竟然当... 展开
闲庭月下人|2016-12-31 18: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bohutang

这种情况,房产交易中心是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要求其父亲签字的,因此,如果他拒绝的话,只能让买家起诉你,凭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种方式可能会产生违约金,因此如果能说服他配合签字的话,最经济的。
2016-12-31 19:37
来自北京市

ydajing

1、可让购买方起诉你、你女儿和你前夫,要求配合办理过户。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6-12-31 19:24
来自北京市

的嘎嘎火热火热和

由于房屋中小孩的份额,需要小孩的父亲到场签字才能交易;建议还是和你前夫协商处理。
2016-12-31 19:17
来自北京市

komas

设法搞定你前夫,这样最靠谱。或者等买家起诉吧。
2016-12-31 19:05
来自北京市

小小生活网

可以凭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起诉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6-12-31 18:52
来自北京市

音乐狂潮

这个要根据判决书,如果判决抚养权归母亲,就不需要父亲到场,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配合过户即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房产登记管理中心。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2016-12-31 18: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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