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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附条件赠与已办理集体使用权证可否撤销?(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甲叔孤身,在镇街分得到一间宅基地,由甲母垫资建房(甲叔少量投资),甲口头协议承诺养老,甲叔在2006年过户给甲,甲于2007年10月车祸去世,现甲妻子及遗腹子起诉甲母要求分得到房产,请教律师甲叔叔能要的回房产吗?
tongtong0607|2011-04-01 18:14

其他答案

☆天涯歌女∮

不能要回,该房由妻子儿女共同继承。
2011-04-02 00: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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