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拆迁>拆迁> 问题详情

公立学校修的集体居住用房,资金额来源为教育局\当地政府,学校。修好因学校自筹资金额不足,故差额部分让

公立学校修的集体居住用房,资金额来源为教育局\当地政府\学校三方。修好后因学校自筹资金额不足,故差额部分让居住房屋的老师分担。当时学校的政策是:因住房不足,按教学年限、年龄,单双职工,是否外地调入招聘等级原则排分居住。承诺如果调走或不居住,不能买卖,由学校退回其分担费用部分,并由新居住进的老师补齐。由于地震原因搬迁新校,已找... 展开
jqxa1999|2016-12-30 16: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琳琳穗穗

是应当进行补偿的
2016-12-30 16:5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