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我的名字: 你坐落在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发生租凭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租租凭条例》第六条和《深圳是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请十日内到我所内办理有关房屋租凭手续。逾期不办,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凭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 展开
限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通知书我的名字: 你坐落在XXXXXXXXXXXXXXXXXX的房屋发生租凭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租租凭条例》第六条和《深圳是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请十日内到我所内办理有关房屋租凭手续。逾期不办,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凭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我是业主 我的房子是住家的租给别人住 前几天收到这个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办理房屋租凭合作吗?或者有什么办法躲避过去吗? 那位高手指点指点!悬赏10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