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究竟属于谁??
2002年我爸爸妈妈买下一块地,修成房屋后以联建房的形式卖给48家住户,当事我爸爸在其中一张联建房协议上签字盖章,然后交由其他住户签字后交房管所办理产权证,其中一间门面的产权人是我,我在签订协议时19岁。2006年,我爸爸妈妈离婚。2010年底该门面涉及拆迁,我爸爸对房管所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他在2010年才发现房管所对该门... 展开
2002年我爸爸妈妈买下一块地,修成房屋后以联建房的形式卖给48家住户,当事我爸爸在其中一张联建房协议上签字盖章,然后交由其他住户签字后交房管所办理产权证,其中一间门面的产权人是我,我在签订协议时19岁。2006年,我爸爸妈妈离婚。2010年底该门面涉及拆迁,我爸爸对房管所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他在2010年才发现房管所对该门面相关产权登记错误,把原属于他的房产登记到了我的名下,但事实上从2003年拿到房产证开始,房产证一直由我爸爸保管,并收取该门面出租的租金。 请问,我爸爸对房产证办理错误提起的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时效到底是多少年? 现在这个房屋产权到底属于谁? 如果这个房产证被撤销了,那是不是我爸爸也可以对其余47户的房产证申请撤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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