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在保修期内维修两次,之后出现问题应该由谁负责维修?
您好,我的商品房是2007年建成的,我2008年买的二手房,购房手续齐全,收房后就发现房子的厨房和卫生间漏水,物业派了工程队在家修了半个月才勉强修好,当时说如果再漏水,就只能把水管全刨了全部重新做。那次维修是2009年底,现在过了不足五年,房子又严重漏水,现在找物业他们说过了保修期他们就不管了让我们自己花钱找水管工来修,我认...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了相应的保修期限,具体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至于缺陷是由于施工、勘察还是 展开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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