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购买商品房一套,09年7月交房,09年冬天整个小区未采暖,2010年10月在暖气管道打压时,发现地面严重渗水,致使家中木地板被泡,联系物业公司,答应修复。经多次电话催促,一星期后,物业派来人修,将卧室木地板刨开,并将固定在墙上的壁橱破坏,在拉出壁橱时,钉子将墙面划伤了很长的口子,因卧室被破坏无法... 展开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购买商品房一套,09年7月交房,09年冬天整个小区未采暖,2010年10月在暖气管道打压时,发现地面严重渗水,致使家中木地板被泡,联系物业公司,答应修复。经多次电话催促,一星期后,物业派来人修,将卧室木地板刨开,并将固定在墙上的壁橱破坏,在拉出壁橱时,钉子将墙面划伤了很长的口子,因卧室被破坏无法居住,维修期间,我父母和我七个月的小孩无处居住,向物业提出,要求就近开间宾馆解决居住问题,开发商不同意,要求我们自己租房子住,但因租期太短,无法找到合适的房子,告知物业,至今未有答复,因此只好自己掏钱住宾馆。现在两个星期过去了,仅管道漏水处已经修复好。下一步,我欲向开发商提出如下索赔,请问律师,是否合理?1,木地板+壁橱+墙面损失 共计12125元2,住宾馆费用(一个月),3840元3,因重新装修造成的误工费用3000元4,因给家庭巨大生活不便和对房屋质量的担忧,造成的精神损失5000元(这项法律能否给予支持??)5,房屋所有管道保修期延长一年。另外,烦请律师指教,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