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插青,母亲是农村人,80年代初在农村建造了一幢房子,由于当时制度混乱,建房时没有批建资料,80年代末,我们全家随插青家属农转非全部搬到镇上居住,乡下房子借给隔壁比较穷的一个邻居居住,后来在村里统一办理宅基地证时,村里在没有房屋转让协理及屋主任何签字的情况下将我们的房屋随便并在了借住我家的邻居名下。去年农村开始拆迁,我... 展开
我父亲是插青,母亲是农村人,80年代初在农村建造了一幢房子,由于当时制度混乱,建房时没有批建资料,80年代末,我们全家随插青家属农转非全部搬到镇上居住,乡下房子借给隔壁比较穷的一个邻居居住,后来在村里统一办理宅基地证时,村里在没有房屋转让协理及屋主任何签字的情况下将我们的房屋随便并在了借住我家的邻居名下。去年农村开始拆迁,我母亲到村里询问才知道房子宅基地问题,便一直与村里沟通,而且借住我们房子的邻居对房屋的所有权也无任何异议,借用我们这么多年,只说感谢还来不及呢,但时至一年,村里一直不给我们明确答复,最近要我们去告我们的邻居,说这样法院将房子判给我们才好处理,但我想,邻居家又没有不承认,我们去告他干嘛呢?有不同意见才会请法庭仲裁,现在都无异议,告了,能有什么意义吗?请律师朋友指点,我们作为弱势的老百姓,要怎么维权啊,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