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门市在2012年出租给别人的时候在合同上加了1条“2013年...
我家的门市在2012年出租给别人的时候在合同上加了1条“2013年到2015年每年按百分之十涨价”,但2013年期满以后并不是按着这条协议来协商租金的,而是按着市场价走向来协商的。但今年期满以后承租方又要求按着这条协议来协商租金,我想请问那条协议还有效吗?但在合同里也有1条“每年租金按市场走向结算”并且也没注名明具体以哪条为...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合同中可以明文约定后两年租金到期协商。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可以由你们自行商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就有效,在这点上法律是认可的。
2016-12-24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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