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物业管理费我可以不交吗
2006年二月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个房子当初属于市政府的,在2005年改制时分给了市政府的公务员,我们是从这位公务员手里买的。在20062007年不知道是不是市政府和物管有协议,所以也从没有任何人和单位来叫我们交物业管理费,当然物管也没屣行什么职责,房顶漏水,修水管都是我自已花钱叫的民工,只是门口有个老得不能动的保安在看大...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没过诉讼时效,你应当缴纳物业费。另外,漏水的问题,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费包括维修公共部位的资金,这部分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2011-03-16 22: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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