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因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起诉法院,法院查封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的一楼,查封后的不久,债权人未经法院和债务人的同意私自搬进一楼,并利用一楼从事经营活动(卖钢材),尔后又将一楼门面转租给其它人使用。。现在过了十多年了。这其中法院并没有将查封后的房产进行拍卖过,也就是说债权人搬起一楼后法院就没有下文了,就这样不了了之。。... 展开
债务人因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起诉法院,法院查封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的一楼,查封后的不久,债权人未经法院和债务人的同意私自搬进一楼,并利用一楼从事经营活动(卖钢材),尔后又将一楼门面转租给其它人使用。。现在过了十多年了。这其中法院并没有将查封后的房产进行拍卖过,也就是说债权人搬起一楼后法院就没有下文了,就这样不了了之。。去年债务人去咨询过当年的受理的法院,由于当事法官已过世,无从查起后来法院的执行情况,债务人先前也没有收到法院执行局的任何执行文件。现在请教的问题是:1.债权人利用一楼从事商业活动获取的经济利益,能否抵偿债务人的欠款。2.债权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3.债务人能否收回该处房产。如何做?万分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