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2015年在桐乡江南一品贷款买房,2015年5月份首付款付清的,合同是2015年6月30日交房,我(来自嘉兴江南一品桐乡小区)

我2015年在桐乡江南一品贷款买房,2015年5月份首付款付清的,合同是2015年6月30日交房,我的贷款是2015年9月下来的,房开没通知我收房,是我们自己2015年10份找房开收的房。收房时也不给我们竣工备案表,是我们自己到他们工程部查的,还是复印件,上面日期是2015年9月17左右。请问房开有没有违约交房?因为我贷款是... 展开
尹怡人|2016-12-14 11: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唐韵青鸟

你好,房屋交付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进行,并非是以办理贷款为交房依据。因此,如你所述,违约责任应当在开发商。具体可携带合同进行咨询。
2016-12-14 11:5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