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手续和法律效应问题
我和一家亲戚手写了一份房屋买卖转让协议,我们都是城市户口,对方男女二人都签了字(但没有摁手印),也已收了房款,都有条据为证,但考虑到是亲戚,再加上当时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所以就没有拉下脸皮来去到公证处公证。但到了现在,对方又想要回这套房子,我们不想给,因为我们已经交钱,也已经签协议,请问这种情况如若真打起官司我们能不能胜诉?
其他答案
买卖协议除协议中有约定,否则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产生法律效力,在双方之间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力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2011-03-16 05: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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