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房产拆迁
我现年28岁,上有一姐姐,父母于1999年诉讼离婚,原告母亲被告父亲,判决书上财产分割一处写明:父需提供每月100元生活费给两子女,平房一间及厨房一间由原稿和两个子女居住,其他财产归被告所有。但事实是父从没有给过生活费,平房及厨房由父债主霸占,母携两女在外漂泊至今,现这处房产在拆迁,问这拆迁房可否有我姐妹俩的份。
其他答案
关键是看房屋的权属,你父亲对该房屋有所有权的,若你父亲已去世,作为子女可以依法继承拆迁款。但是,若你父亲在世的话,拆迁款直接补偿给你父亲。
2016-12-05 13: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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