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在新乡凤泉区买的河南**地产公司的房子,我首付交了百分之30,因为他的证件不齐全导致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也办理不了贷款,每次询问都是以各种理由忽悠我们。前面一段时间我去了小区了解情况,发现他们公司的资金链短了,然后在这个星期一我接到他们公司的销售的通知说:(再给 那六户只交了百分之三十房款的购房客户一周时间,本... 展开
我2010年,在新乡凤泉区买的河南**地产公司的房子,我首付交了百分之30,因为他的证件不齐全导致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也办理不了贷款,每次询问都是以各种理由忽悠我们。前面一段时间我去了小区了解情况,发现他们公司的资金链短了,然后在这个星期一我接到他们公司的销售的通知说:(再给 那六户只交了百分之三十房款的购房客户一周时间,本周日下班前不交款者至少交至百分之七十,房屋收回另售,挨户再通知一次。)这是他公司销售的原话! 然后还告诉我说,如果我打官司告他们的话,就算法院判我赢,他们公司也是不能把钱退给我的。因为他们公司现在没钱有可能会倒闭。所以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