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产权,不算福利分房 省住建厅负责人称:公租房不像廉租房经适房那样严格审定租赁对象,否则保障面会很窄 企事业单位投入保障房建设大潮,是否重开“福利分房”闸门?这样的质疑声不绝于耳。 北京 展开
员工无产权,不算福利分房 省住建厅负责人称:公租房不像廉租房经适房那样严格审定租赁对象,否则保障面会很窄 企事业单位投入保障房建设大潮,是否重开“福利分房”闸门?这样的质疑声不绝于耳。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韩世同认为,单位自建保障房,不能只给自家人。此外有市民质疑:如此一来,会普遍出现“有钱企业益员工”的情况。 对此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表示,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在廉租房、经适房方面,房源要全部统交政府分配,员工必须和社会上其他住房困难户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公租房方面,限制比较宽松,但员工禁止拥有产权,因此不算重开“福利分房”闸门。 主要靠租金来限定公租房 羊城晚报:现在有人说房改又回到原点———企业只要有实力,就可以向政府买地建房,分给员工。是否如此? 住建厅负责人:这里面有误解。首先,个人没有公租房的产权,只有企业拥有公租房产权(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其次,在员工条件审定方面,我们没有订立“一刀切”标准,因为企业要吸引人才,提供宿舍算是一个福利,即使没有保障房政策,很多企业也会通过购买商品房、或存量公房来提供宿舍;再次,廉租房不超过50平方米、公租房不超过60平方米,这些硬规定必须遵守。 当然,公租房不像廉租房、经适房那样严格审定租赁对象,否则保障面会很窄。政府主要还是靠租金来限定公租房,即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80%,现在我们觉得只要略低于市场价应该也算公租房。 我们现在还提倡廉租房和公租房合在一起建设,但不同对象的租金不同,企业混建公租房、廉租房是值得提倡的,这样可以避免产生“贫民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