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产经纪公司签约,将房子交给他们出租管理,3年期限,约定...
与房产经纪公司签约,将房子交给他们出租管理,3年期限,约定了每月租金,三年总租金,季付,无押金。合同执行了3个月。现在房产经纪公司以“楼上邻居干扰他们招租业务“造成损失为由,不付房租,而且要求月租金降价。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等情形。 那...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询问合同是否约定了你所提供的房屋是否需要保证安静等,如果没有约定,你提供的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则视为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对方应该按照合同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对方抗辩楼上邻居干扰他们招租业务,该抗辩不是不支付租金的理由,若对方执意解除合同或不支付租金则构成违约。
2016-11-17 1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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