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手房买房,我和卖方在10月底去房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我和卖方都不在房屋买卖的所在地(武汉),办完过户手续后我回深圳了,他回江苏了,现在我这边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中介通知我回去办理他项权证再放到银行抵押以放款给卖家,但是由于这边老婆(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刚刚手术,需要晚几天拆线复诊后才能回去办理,但是卖家非要我们11月9号回... 展开
我是二手房买房,我和卖方在10月底去房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我和卖方都不在房屋买卖的所在地(武汉),办完过户手续后我回深圳了,他回江苏了,现在我这边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中介通知我回去办理他项权证再放到银行抵押以放款给卖家,但是由于这边老婆(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刚刚手术,需要晚几天拆线复诊后才能回去办理,但是卖家非要我们11月9号回去办理,他说是要等着这钱去买另外一套房(他说他们那边已经签好合同了,),现在如果我这边11月9日回不了,晚几天回,卖方那边有权利告我违约吗,(我的房产证现在都在中介那,我还没见到过房产证),我和卖方的买卖合同上约定的是买房为按时支付房款按照每天1%的违约金,但是这个时间怎么界定呢,有明确的界定码,(我不是故意拖时间,我是实在要等老婆恢复两天再回去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