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时,开发商对外宣传面积是125方,每平方13500元,已交了2万购房订金,2个月后告知只有115方,房地产销售方说按115的平方数,单价不变,进行交易,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不会作任何折扣以及补偿!现在这种情况,大部分购房者都不乐意:1,房子少了10平方后,从整个空间格局上厅小了很多,很不实用;2,下定时同幢楼房同朝向不同... 展开
购买时,开发商对外宣传面积是125方,每平方13500元,已交了2万购房订金,2个月后告知只有115方,房地产销售方说按115的平方数,单价不变,进行交易,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不会作任何折扣以及补偿!现在这种情况,大部分购房者都不乐意:1,房子少了10平方后,从整个空间格局上厅小了很多,很不实用;2,下定时同幢楼房同朝向不同面积不同单价,面积越大单价越高(89方每平米12000元,125方每平米13500元,145方每平米14500元);3,在这2个月内,在售的楼房单价已涨到17000元,小了10平方的增值空间,相当于少了3-4万;针对以上情况,购买者都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下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大律师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购房者是否有条件向开发商提出补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