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我和前妻2005年离婚,当时财产已经分割好。2007年为了孩子又同居,后来双方又签约了两份财产协议,财产中涉及到贷款和借款,女方只承认现有财产不承认贷款及借款,这协议是否有效?
其他答案
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所谓约定必守,即使如此。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了“女方只承认现有财产不承认贷款及借款”,这个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是有法律效力的。在没有可以撤销、可以变更的情形下,该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2016-10-26 18: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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