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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遮阳费问题(来自江阴阳光立新小区小区)

各位律师好: 我家住的房子是10多年前的回迁房 由于建筑问题(拐把子楼多建了一截)导致我家本来是双阳正房7楼却只能在下午3点以后进来阳光 曾经开发商给过些遮阳费2000元我和我的邻居都不同意 所以就拒绝缴纳房费(我家的房子是使用权)开发商也不给我办理使用权证 我想问您的问题是:1.由于经济原因我想把这所房子出租 可以么 ?没... 展开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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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反的约定,你可以把房子出租。签订出租合同。到发怔机关办理,根据他们的要求提供材料。对于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没有专门的遮阳费赔偿标准。能证明房子是你的,因拆迁使你利益得到损失的,你当然享有补偿。
2011-01-16 00: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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