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给看看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
今年元月分我们给房产公司交了40万房款,(全款是80万)买他们的现房一处,此房是前年都建好的。本以为马上就能拿到钥匙,进行装修,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房子的影子。原来此房早在今年元月房产公司同时也收了“金女士”的定金。房产公司收到“金女士”的15万定金后,又将房子卖给了我们。金女士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10份法庭将房子判给了“金女... 展开
其他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 展开
2011-01-15 08: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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