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3月24日在中介租了一个房子,租期6个月,9月23日到期,这是前提。在此期间我在8月9日搬出了房子,中介主动联系我说如果我同意的话他们要重新找租户,找到租户后会把剩余房租与押金退给我,我同意了(口头协商)。中介在8月15日左右重新找到租户,此后我几次去他们公司要求退钱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房子到期。房子到期之后,中... 展开
您好,我于3月24日在中介租了一个房子,租期6个月,9月23日到期,这是前提。在此期间我在8月9日搬出了房子,中介主动联系我说如果我同意的话他们要重新找租户,找到租户后会把剩余房租与押金退给我,我同意了(口头协商)。中介在8月15日左右重新找到租户,此后我几次去他们公司要求退钱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房子到期。房子到期之后,中介却只退给我押金与9月1日到9月23日的租金,8月份租金不给退,说是公司规定(合同中并未写明),请问我是否有权要回这部分租金?而且中介公司在退钱时还收取了150元保洁费,请问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备注:我在签约时就交了180元卫生费,保洁费合同里没有写。)同时合同里有一条:在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如果他们坚持不退房租的话,我现在还有没有权利要求中介赔偿我违约金?十分感谢您的回答。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