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经丙方(房产中介)协调,甲、乙方于5月16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乙方在5月16日支付了4万元定金。约定于5月28日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将支付甲方30%的首付款.定金合同规定:甲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则,中途不得终止售房,否则将赔偿与定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其中50%归乙方,50%归丙房;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签定买卖合... 展开
陈述:经丙方(房产中介)协调,甲、乙方于5月16日签定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乙方在5月16日支付了4万元定金。约定于5月28日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将支付甲方30%的首付款.定金合同规定:甲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则,中途不得终止售房,否则将赔偿与定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其中50%归乙方,50%归丙房;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签定买卖合同,付清剩余的房款,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其中50%归甲方,50%归丙方.5月27日晚,甲、乙方都在晚上8点钟左右,收到了丙方(中介公司)的电话,说"28日是端午节,无法联网签定买卖合同,所以,28日就不用来签合同,改定在5月29日下午.但是,5月29日,甲方经证实5月28日是可以办理网上签约的,不是丙方所言:端午节无法联机签约之理由.因此,甲方在下午与丙、乙约定见面时,提出:之前因无正当理由被丙方无故取消的合同期限乙过,合同失效,故甲方有权拒绝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同意1-2年内不再出售此房,并愿意将定金返还乙房,并拿回被丙方扣押的产权证.目前,乙方希望甲、丙方妥善处理此事.丙方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说上法院:他们可以说是甲方28日没有如期来签约,导致违约等。甲方要求丙方退回产权证,并返还定金甲方证据:16-27日之间无甲方主动给丙方的任何电话,27日晚8点左右收到丙方电话,(乙方29日也当场确定:27日晚收到丙方取消的电话),28日甲方没有收到丙方电话,甲方全天开机;29日早上甲方打过交易中心和其他中介公司电话确认28日是可以联网签约的事实,29日中午,甲方收到丙方短信,提醒下午签约时别忘了带小孩出生证明的信息。29日下午丙方信息说:要上法院上述,警告甲方一旦败诉将承担更多的费用等信息。我想咨询各位老师:甲方取消合同理由合理吗?不同意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是违约行为吗?违约责任该谁付?此矛盾该如何解决?谢谢各位老师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