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房屋纠纷纠纷

您好,我和前女友恋爱期间共同出首付在北京昌平购买房产,我出的首付多,当时未做公证,但保留了出资凭证,但房本写她的名字,以她的名义贷款,我们两共同还贷,但是后来两个人分手请问我如何能更好地维护权益,房产我是否可以申诉出资比例确权共有,房屋增值部分我能不能享受,万分感谢。
雪域驿站|2016-09-22 15:1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天宇唯一

可以要求以共同出资人的理由,对房产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确定房屋的产权比例,如果一旦确定是房屋的共有人,就可以享受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2016-09-22 16:56
来自北京市

不死鸟之都

您好,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房屋增值部分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可先协商处理,如有争议详情可来电咨询。
2016-09-22 16:47
来自北京市

ouyang_hui16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商签订财产协议
2016-09-22 16:28
来自北京市

护国法师

可以根据你们之间是否有协议、现有的证据等综合分析。
2016-09-22 16:23
来自北京市

dgh770913

您好,起诉解决
2016-09-22 16:17
来自北京市

小_蛮_妖

有没有签订协议。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2016-09-22 15:59
来自北京市

wcq000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2016-09-22 15:57
来自北京市

的嘎嘎火热火热和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2016-09-22 15:45
来自北京市

无极千手

一般证据处理
2016-09-22 15:3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