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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以卖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吗?

我于6月21日与卖方签定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于购房商业贷款批贷函下发后办理过户手续,并未约定具体过户期限。后我的批贷函下来后,于7月31日卖方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因卖方身份证件号码和房管局备案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差年龄那两位)房管局不予过户。当天我们口头协商同意让房主办理房产资料变更相关事宜后再过户,9... 展开
普宁视窗|2016-09-21 08: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音乐王朝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内,如果卖方已处理好身份证不一致的问题并要求过户,你拒绝就是你违约。
2016-09-21 09:22
来自北京市

没毛的牙刷

要看案件具体合同研判;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2016-09-21 09:49
来自北京市

heidiyan

你好 !这是可以主张的
2016-09-21 10:01
来自北京市

口臭大军

可以搜集证据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2016-09-21 09:35
来自北京市

天宇唯一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6-09-21 09:16
来自北京市

湖东智囊

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016-09-21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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