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律师:二十几年前,我盖了几间门面用于出租,由于超...
尊敬的大律师:二十几年前,我盖了几间门面用于出租,由于超过规定面积怕受处罚,我瞒着儿子用儿子的名字登记了一半面积并分别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一直在我手里,房屋是我一直在出租,维修,管理。十几年前儿子突发疾病死亡了,现在孙子告我要我返还他父亲的遗产,我不同意,我要求把儿子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我向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并提起民事诉讼。...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1、物权所有权确认之诉不受时效限制,这属于通说观点,在法律行业内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法律没有明确的用文字表述,就像一个正常的人有两双手一样,这属于周所周知的事情。2、法院判的赠予返还二十年时效和物权确认是否时效限制是不同的法律概念3、我们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房屋所有权的依据就是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就认定是谁的。所以你这个案子想翻过来,难度很大。不知道你们在一审时是否按照借名方式去解释以及是否提交 展开
2016-09-21 08:5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