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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有朋友买房资金不足,经我介绍向同学借款5万,借期一年,

2015年5月,有朋友买房资金不足,经我介绍向同学借款5万,借期一年,月利息每万元250元,利息以月支付1250元,年利息共15000元,本息共计65000元,期满以实付利息冲抵。期间朋友自行实付同学三个月利息,后再未还款。八月底,同学向法院起诉,被诉为第二被告,要追究连带责任。
小田田7|2016-09-13 18:2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刻意

这个要是有凭证证据之类的,法院靠证据打官司
2016-09-14 17:47
来自北京市

ou_26

连带责任。。。。。。。。
2016-09-13 18: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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