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贷的问题!!!!!
我(当时未婚)07年在淮安贷款(商业)买房,当年把贷款还清。08年(已婚)2月在泰州买房,我老公的公积金贷款的,房产证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请问我现在再在淮安买房,算几套房子。还可以贷款吗?
其他答案
你好,因为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因此,只要是您和您老公名下的房产均被算在内。您的情况属于第三套房。第三套房目前的政策是不能够贷款的。希望能够帮助您。
2011-01-11 04: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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