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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房产继承问题

广州处有四套房属于A和B两兄弟共同拥有(房产证上均有AB名字)A是中国户籍有四个子女B是香港身份无子女,目前A年事已高神智开始不清晰并没有立遗嘱,B与A家族的人不和,不知有没有遗嘱之类,假若,A百年归老了这四套房如何归属呢?又有何处理办法?
ccl0405|2016-09-04 10: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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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以法定程序、条件进行,否则视为无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由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第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第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 展开
2016-09-04 11: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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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平分。
2016-09-04 1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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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嘱或者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就按以上医嘱或协议继承,如果没有,就按法定继承走。
2016-09-04 11: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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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2016-09-04 11: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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