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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我女儿的名字,在没和女儿商议的情况下我把房屋出售,收了对买方定金和一部分预付款这种情况怎么办?

房屋产权是我女儿的名字,在没和女儿商议的情况下我把房屋出售,收了对买方定金和一部分预付款,而没有签订售房合同,现在女儿知道了不愿意出售该房子,我和买方商议愿意按定金的双倍退还买方,而买方并不同意,这种情况怎么办
约瑟夫lda|2016-09-03 18: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ifso

可以解除合同,本人有十二年办案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2016-09-03 20:21
来自北京市

evaxl

由你女儿起诉,解除合同。你是无权力处分的!
2016-09-03 20:14
来自北京市

黑鹰Baby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维权。
2016-09-03 20:02
来自北京市

ssshht

你无权买卖他人房子
2016-09-03 19:49
来自北京市

海河-渤海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引导对方向法院起诉。
2016-09-03 19:36
来自北京市

斯雷德

那你无权出售该房屋,最多也是双倍退回定金,
2016-09-03 19:35
来自北京市

lly0107

你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
2016-09-03 19:24
来自北京市

魁中魁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16-09-03 19: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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