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婚后房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方婚前购方,婚后有按揭2-3年后又把房子卖了,另买一套是把之前一套卖的房款当首付,再按揭,房产权人只登记之前买过的一方,但房贷又是由房产权名上没有的另一方申请和还贷,对于婚前所购(已卖掉的)和婚后所购房子均有产生增值收益,现在双方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增值收益又该如何分割?
其他答案
你好。第一套2~3年的按揭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第一套除首付部分余下的价值理论上一人一半。现在这些款项都用来买了第二套房,那么第二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房产分割一般是会把房屋产权分给写名字的一方,并由这一方支付折价款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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