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一套房子过完户之后,买方房产证出来了,买方不配合去拿房产证办理贷款,一再拖延时间,后来在中介的协调下,约好了时间拿房产证了,去政务中心的时候,买方又因为缴纳的税过多,而不交税,导致这次去拿房产证没拿成功,原因是:(我拆迁安置房,拿了两套房子,当初中介说的是,让我们配合其中一套房子先不去登记办房产证,买方可以不缴纳二套房的... 展开
我卖一套房子过完户之后,买方房产证出来了,买方不配合去拿房产证办理贷款,一再拖延时间,后来在中介的协调下,约好了时间拿房产证了,去政务中心的时候,买方又因为缴纳的税过多,而不交税,导致这次去拿房产证没拿成功,原因是:(我拆迁安置房,拿了两套房子,当初中介说的是,让我们配合其中一套房子先不去登记办房产证,买方可以不缴纳二套房的税。现在政务中心查出来了,要求他缴纳二套房的税,所以他不肯交税)我们合同里面写了,房屋满五年,且暂定唯一住房,甲方愿意配合。在签合约前,我们也说了,我们愿意配合先不登记办理另外一套房子,但是如果查出来了,需要交税的,就跟我们没有关系了。现在因为以上的情况,买方先不肯交税办理贷款,拖延我们的时间,我决定不卖这套房子了,并且告他违约。想咨询他是否违约,我们可否不卖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