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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孩爸爸在一起生活六年,期间也生了个女儿,应感情不合,有这个可能吗?

律师:你好!我和小孩爸爸在一起生活六年,期间也生了个女儿,应感情不合,与2015年九月份在派出所闹分手,分手协议上是几年前在我老家给我买的房子赠予与我,现在他想要回去,有这个可能吗
最佳首页|2016-09-01 18:0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音乐王朝

关键要看是否明确赠与你个人
2016-09-01 19:12
来自北京市

高小调

老家买的房子是产权房吗?现在产权人是谁?你们是否登记结婚了?如果只是同居,未领证结婚,且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他可以主张房子不给你,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可来电详谈。
2016-09-01 18:55
来自北京市

xingshi_chen

你好,你们有没有登记结婚?房子的产权是谁的?
2016-09-01 18:45
来自北京市

心曲论坛

赠与你的房产,如蝉产权是你的名字,是不能收回的。
2016-09-01 18:40
来自北京市

在老地方等你!

该房屋如果登记在你名下,对方反悔就比较困难了。
2016-09-01 18:24
来自北京市

天津人说快板

如果有明确约定赠与你个人,则是你个人财产,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2016-09-01 18: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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