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需要起诉离婚,女方是广西户籍,男方是广东罗定户籍,结婚手续是在罗定办理可否不请律师?
女方需要起诉离婚,女方是广西户籍,男方是广东罗定户籍,结婚手续是在罗定办理,现在女方想在广州起诉离婚,请问需要在哪里递交起诉书?需要什么证件材料?需要准备多少费用?可否不请律师?分居一年多,无财产分割,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双方都不肯放弃抚养权。
其他答案
您好。建议您们先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如果您有证据(如分居两年、对方有外遇或有家庭暴力等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很可能会判决驳回。但如果您在被驳回的6个月后,坚持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法院就很有可能认为您们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2016-08-31 17: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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