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03年结婚的,06年底,在广东清远市按揭20年购商品房1套,但我的户口是非农业集体户口,当时不能办理贷款买房,而老公是农村户口,就只好以他个人名义买了,但是是二人共同出资付首付之类的。09年11月份缴完各项税费后终于有了房产证,只是是放在银行的,我们手里的只是复印件。现在也是二人共同还贷。现请专业资深人士指点:能否在房... 展开
我们是03年结婚的,06年底,在广东清远市按揭20年购商品房1套,但我的户口是非农业集体户口,当时不能办理贷款买房,而老公是农村户口,就只好以他个人名义买了,但是是二人共同出资付首付之类的。09年11月份缴完各项税费后终于有了房产证,只是是放在银行的,我们手里的只是复印件。现在也是二人共同还贷。现请专业资深人士指点:能否在房产证上追加我的名字?若离婚,有没有我的一半产权?或卖房,是否不能单独一人就可决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