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男,17周岁,因寻衅滋事和盗窃被刑事拘留。5月21日中午1
J男,17周岁,因寻衅滋事和盗窃被刑事拘留。5月21日中午12点继续询问,22日中午12点通知家长J因寻衅滋事和盗窃被刑事拘留。寻衅滋事半年内2次双方都无人员伤亡,也没有人报案。盗窃电动车2辆、电动车电瓶1个,合计价值3000余元。24日早八点交看守所600元费用。至今天6月1日没有接到公安局任何处理信息。经问询检察院不批捕... 展开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