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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前夫2004年因病过世,我前公婆将我和前夫居住的住房卖了之后我

您好,我前夫2004年因病过世,我前公婆将我和前夫居住的住房卖了之后我娘家小镇上买了一门面,我2006年再婚,2007年我前公婆将其名下的一间门面赠与我并办理公证手续并了过户,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12年我查出患有癌症,最近我现任丈夫去年出去打工后,隐瞒所发工资,我提出离婚他又不肯,今年三月份之后没给家里一分钱,签于此... 展开
h564335|2016-08-26 08: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windows0596

你好!这间门面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自行处置。
2016-08-26 09:38
来自北京市

老铁树的小屋

你可去办理一个财产继承公证即可,公证内容为你所有的个人财产在你死后由你女儿继承
2016-08-26 09:26
来自北京市

igezhw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个门面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6-08-26 09:18
来自北京市

沫沫安然

你好: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16-08-26 09:08
来自北京市

搜鹰网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将你的门面过户给女儿,可以来电咨询,明天会去荣昌办案,还能面谈。
2016-08-26 09:00
来自北京市

傅民骥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6-08-26 08:45
来自北京市

DreamFly

请律师协助,属于你个人的,祝康复
2016-08-26 08:35
来自北京市

dianlv1

个人财产,赶紧去过户吧。
2016-08-26 08:25
来自北京市

zhuren8

这门面是你个人财产
2016-08-26 08: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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