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产生的纠纷能否适用商品房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大家好我家是回迁房户,开发商盖好的住房比当初我与开发商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面积大,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交多余面积的钱,可是当初谈的时候开发商口头说多出的面积无所谓,当然没落到纸上看来是没有用的了,但在协议中涉及多面积付款方式与少面积的找款方式这两条都勾掉了,是否能够在不多退少补方面的意思表达起一点作用呢?另外在我门市的... 展开
大家好我家是回迁房户,开发商盖好的住房比当初我与开发商签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面积大,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交多余面积的钱,可是当初谈的时候开发商口头说多出的面积无所谓,当然没落到纸上看来是没有用的了,但在协议中涉及多面积付款方式与少面积的找款方式这两条都勾掉了,是否能够在不多退少补方面的意思表达起一点作用呢?另外在我门市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详加了给我们多大面积的门市比我们被拆的门市多出多少米交多少钱,并没有说盖完的房子与协议的面积不符时如何找补,也把找补的两条勾掉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与开发商产生的纠纷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相关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吗? 收起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