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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明:乙方延期交付租金达10天或欠交管理费,水费等达500元的,

合同上写明:乙方延期交付租金达10天或欠交管理费,水费等达500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第六条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请问:1.是否延期10天后,可以报警开门了?2.如果找不到乙方,怎么办?3.如此情况中介方应承担哪些相应的责任?4.如果出租屋内的设施没有或者损坏,责任有谁负责?(前提找不到乙方)
zlxleo|2016-08-25 13: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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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凯电子

你好,什么叫报警开门?虽然找不到乙方,但只要达到解除合同的情形,你可以径自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中介应该属于居间方,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具体看合同。房屋内东西由承租方乙方负责。希望能帮到你。
2016-08-25 14:00
来自北京市

lisue645

按照合同处理。
2016-08-25 13: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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