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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

【基本案情:陈××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入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辞工并离开单位,于 2013 年 7月 30 日申请仲裁,要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4 万余元。裁判要点:陈××于 2011 年 4 月 23 日入... 展开
58LULU|2016-08-25 10: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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