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同能解除嘛
我2008年签订买房合同时标明2009年5月31日交房,但现在要2009年11月份才能交房,签合同同时签了一个协议:优惠3000元,买方不能就房屋的迟延交付和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其他答案
一般不能解除合同了,但是你们签订的合同显示公平,显示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一旦被撤销,你仍然可以按原合同解决此事,主张解除合同。
2011-01-09 03: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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