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3年我家有两排平房共9间(房本儿是母亲的)。二姐出嫁,与姐夫自有6间房。其中我家的4间房(当时二哥住)与二姐家自有的6间房互换。在换房的过程中,二姐和二姐夫想将母亲的宅基地上的九间房重新翻盖并且入住!作为换房的条件,二姐和二姐夫答应我母亲,房本儿上的名字还是母亲,并且新的房子有我两间、我大哥两间和我母亲一间,这些都是... 展开
11993年我家有两排平房共9间(房本儿是母亲的)。二姐出嫁,与姐夫自有6间房。其中我家的4间房(当时二哥住)与二姐家自有的6间房互换。在换房的过程中,二姐和二姐夫想将母亲的宅基地上的九间房重新翻盖并且入住!作为换房的条件,二姐和二姐夫答应我母亲,房本儿上的名字还是母亲,并且新的房子有我两间、我大哥两间和我母亲一间,这些都是指拥有产权!按照我母亲的说法,如果不是还继续能够拥有产权,是不会答应我二姐和姐夫的。在翻盖的时候,我母亲和我二哥二姐及家人都先寄居在二姐家的六间房里。之后二姐翻建之后搬走,母亲继续住在二哥换来的房子里,户口也随了二哥!我和大哥都是居民户口,大哥是接父亲班,我是考学出来的。2我二哥在1997年把六间房卖掉,并在外村盖房居住至今。老母亲的户口也在同时重新回到老宅基地。3我们的户口分别在2005年2006年从外转回到老宅基地。并分别立户。4二姐夫在2001年初在外村又盖新居,2002年初病逝。52007年底我二姐把其女儿,也就是我的外甥女(已出嫁)的户口迁回我们的老宅基地,并把两个舅舅(我和我大哥)的户口放在其下,成为户主。之后二姐在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母亲的房本儿进行了更换,产权人由我母亲变为了我的外甥女。出现问题:1现在,二哥不承认六间房房产是家产。(但是二姐用家里的房产换的),请问这在法律上是否有说明??2二姐现在说:你们哥俩的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当时所说的都是答应你们有居住权,没有产权!(老母亲现在健在)她的陈述法律是否给予采纳??老母亲说:当时,你姐夫就是说房子 母亲一间房,我和大哥各有两间房的产权!现在我的弱势是:在更换房本的时候,二姐让家人签字,文本上印的是:房屋的产权属于我的外甥女,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们跟我爱人说,虽说文本这么写,还是会给我和大哥应得的各自两间房产,只不过为了帮助我们顺利拿到房产才这么办的,不会有问题的!我的爱人在我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跟我商量,相信的他们的话来到二姐家,进行签字,签字的名字是我!这是我事后知道的。自己主张 :通过民事诉讼得到1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得到家庭的房屋产权,2 把户口单独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