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合伙经营的,拖欠我们三个人共60000,我们三个上周去了监察大队
公司是合伙经营的,拖欠我们三个人共60000,我们三个上周去了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让我们三个提供:劳务合同和工资条或欠条,没有书面证据,监察大队不会受理,然后我们三个让法人代表给我们写下欠条,法人代表根本不签字盖章,后来,我们又去监察大队举报该修理厂,举报理由,没有给员工签劳务合同,没有给员工上保险,监察大队同意受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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