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物业管理公司的职工,在公司2016年1月1日签署合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物业管理公司的职工,在公司2016年1月1日签署合同,现任岗位会服部的会议服务员,现怀孕五个月,工龄未满一年。公司领导劝我离职,我本意不想离职,继续再公司,能否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产假带薪,谢谢!
其他答案
公司主要是不愿意承担这些多出来的费用才让你离职,这样对公司损失最低。你可以拒绝,公司补鞥辞退你,产假期间工资照付。
2016-08-18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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