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在不含自愿赔偿或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起 展开
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在不含自愿赔偿或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需要法院裁判的,赔偿数额微乎其微,很难对被害人极其近亲属进行补偿及慰藉。相应赔偿的城市人口标准为例,因伤害、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致死的被害人家属,仅能获得丧葬费25003元,如因交通犯罪行为死亡可获得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529323元,单纯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还可在529323元的基础上有5万元左右的精神抚慰金。同样死亡后果,不同原因,导致赔偿差距过大, 收起